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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部门做好师生非机动车下库工作
2007-04-18 0:00  

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巩固创安成果,请各部门有关人员切实落实本部门师生非机动车下库工作。非机动车停放地点为:教学楼地下车库、信息楼地下车库及路面划定停车区域。对于未按指定地点停放的车辆将根据校园交通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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