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长假和夏季期间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五一’长假和夏季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确保“五一”长假和夏季期间的安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现将相关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一”校园安全
1、节前安全教育
各系部在“五一”长假之前,分科室、分年级、分班级召集师生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要求师生:切勿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寝室、办公室;离开寝室、办公室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选择合法交通方式出行;严禁野外用火。
2、节前安全自查
针对本部门管理的学生公寓、办公室、实训室、图书馆、计算机房等部位,各职能部门要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于4月30日前将安全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保卫处。
3、节日安全大检查
2007年4月29日,学院将组织学院党政一把手组织参与、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节日安全大检查,请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4、留校学生管理
各系部做好长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做到密切随访、掌握动向,并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留校学生名单汇总至学生处、保卫处。
5、大楼封闭管理
假期期间,除行政楼、图书馆外,其它建筑实行封闭管理。特殊情况进出封闭大楼,请与保卫处联系。
6、假期值班工作
各部门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学院值班有关规定,按时到岗值班,勤巡查、勤记录,并根据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要求,做好前期处置、汇报等各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换班的,要提前与校园110指挥中心(86928110)取得联系,协调好换班事宜。
7、假期加班管理
假期中到校加班的教职工,要按照大楼管理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8、假期车辆管理
“五一”期间,学院及后勤车辆,除有专门工作任务要求外,原则上集中校园停放。进出校园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
二、“五一”外出安全
1、杜绝非法组客
往年我院个别学生在假期前进行非法组客乘车(擅自组织车辆进行拉客、赚取差价)。请各系部加强宣传教育,深入了解本部门师生的出行情况,杜绝类似违法现象的再次发生。
2、拒绝乘坐黄鱼车
黄鱼车由于车况差、发生事故后缺乏救济等缺陷,对乘坐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请各部门通过统一购票等方式督促本部门师生拒绝乘坐黄鱼车。
3、安全驾驶
请各位老师长假期间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出行前做好车辆的养护工作,确保驾驶安全。
4、严禁野外用火
春夏季节,师生外出游览,严禁野外采用明火;对拟在假期中外出野炊的学生,各系部要明确予以劝阻,或告之防火意识。
三、夏季期间安全
1、防自然灾害
夏季是高温、多雨、多台风、多雷击的季节,各部门须做提前做好检查、报修工作,总务基建处、后勤公司等部门须对所有建筑物进行定期检测、修缮,确保各项建筑、设施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性,杜绝雷击、建筑物倒塌、坠落等灾害事故;各部门要就防范自然灾害事故加强对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教育,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2、防盗窃、抢劫
夏季盗窃、抢劫等案件都会有所上升,各系部要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切莫进入人迹罕至的公园、工地,并严格控制学生夜间外出、夜不归宿及留宿外来人员等不良行为,降低安全隐患。
3、警惕钱塘潮水
钱塘江曾吞噬不少年轻的生命,且江边已发生过抢劫等恶性案件,请各部门做好引导工作,杜绝学生夜间到江边游玩
4、规范校外活动
师生外出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学院《外出集体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开展采风、烧烤、观潮等活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必须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组织的进行。
四、稳定工作
1、做好帮教工作
各系部要做好困难学生、弱势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的帮教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怀爱护,做到深入了解、热情帮助,为学生的发展创造和谐的环境;各部门要主动关心教职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网络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网站的管理工作,对于发布的消息要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各类违法反动等言论的散布;加强本部门师生网络安全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及时发现和甄别不良言论。
3、严禁邪教活动
各部门须密切关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动向和敏感期间师生的思想动态,积极抵制各类反动传单、短信和邮件,不传播、不扩散,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并根据实际条件,在师生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提升师生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各部门要掌握了解师生在特殊敏感时期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师生中的主流思想,做好引导、教育工作,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按级上报,确保无师生参与各类盲目、激进的组织或游行、静坐等活动,保证校园安全稳定。
4、重视意见和建议
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各类关于影响师生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处理,抓苗头、抓龙头,积极主动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