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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007-07-03 0:00  

院属各部门:

学期即将结束,暑假临近,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将期末及假期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及假期的安全工作要求:

(一)部门及教职工方面:

1、严禁在办公室、仓库、操作场所、宿舍等地使用煤气炉、电炉、热得快等电器;总务、后勤部门负责对全院房屋的门窗进行检查、维修、加固,防止台风损坏;

2、人员离开房间时,务必关好门窗,切断电脑、饮水机、电灯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3、各部门的贵重物品、器材必须专人管理,做好安全存放管理,确保财产安全;

4、教职工夏季游泳要注意自身安全;

5、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6、炎热夏季,外出人员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驾车司机要注意行车安全;

7、暑期组织旅游的教职工,要办理相关保险手续,明确负责人。要把外出时间、出行线路、人员等上报院工会负责人;

8、相关部门负责的暑期施工任务,施工期间要有专人现场管理。要根据学院的防范措施安排好施工的时间及安全要求,要做好防暑隆温和抗台工作;

9、做好暑假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并确保通讯畅通;

10、教职工私人物品,如手提电脑、数码产品等,带回家中保管,不能放置在办公室;

11、教职工及外来人员假期进出校园和各楼,须办理登记手续;非本校员工,假期中未经许可不能居住校内;

12、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大力宣传,防范为主,依照“安全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班级及学生方面:

1、学生放假回乡或外出旅游,离校前务必关好寝室门窗,切断电源;贵重物品必须带回家中保管;要依据交通法规的要求,注意乘车和行走安全,不乘坐非法车辆;

2、留校学生严禁使用煤气炉、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钱塘江游泳或下江堤游玩。外出须向相关部门或老师请假;

3、天气炎热,学生游泳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能独自一人去游泳;

4、下沙外来人员较多,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学生要特别加强自身防范安全,夜间不独自外出,不与陌生人交往,更不到偏僻、黑暗处,遇事要冷静。

5、暑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要遵守社会纪律和公德,刻苦学习,认真实践;

6、夏季气候干燥、台风雷电多,极易发生事故。学生在家、在校及外出等到要注意用火安全和防雷伤人,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

7、任何学生组织(班级)和个人,暑假结伴旅游或外出活动,或假期回乡时,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客运车辆和人员乘坐非法车辆,确保出行人员的安全。

二、相关工作安排:

1、各部门根据上述安全工作要求,放假前召开部门会议,布置安全工作内容;

2、各系部要组织班主任会议,要求班主任对照上述安全要求,结合实际召开一次“假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把精神传达到学生,同时要求各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前经常性下班级、去寝室,发现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3、部门要在放暑假前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在检查中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通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要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走过场,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事故隐患。自查工作要形成部门自查报告,于7月10日前送学院保卫处备案;

4、后勤公司要安排高、低配间的暑期值班,出租店面房明确安全工作责任,汽车培训学员和教员要做好防暑降温、安全防事故工作,各大楼安排好楼管值班特别是假期中有维修施工的楼群。

5、保卫处假期安排一条警犬进行校园内巡逻,保卫人员做好值勤工作;

6、保卫处于2007年7月11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全院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检查情况报学院领导。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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