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是个火灾高发季节,用电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因此,要求广大教职工加强防火安全意识,规范用火用电管理,确保校园和谐与稳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特别是学生生活区和图书信息楼等的防火安全。认真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开展内部防火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妥善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办公室、实训室、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违章拉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各部门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实训室时,一定要关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不得在校内焚烧垃圾。
二、各部门要加强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学生外出游玩时,严格禁止野外用火;在有禁火标志的山区或景区,不要吸烟用火;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加强自我安全防范。
三、后勤公司要加大沿街店面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特别是“多合一”现象,要帮助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防火意识,对排烟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查。
四、要保证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公共走道内堆放杂物。在校内停车时,要注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乱停乱放。
保卫处
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