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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外出活动安全的通知
2008-03-25 0:00  

院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集体外出活动暂行管理办法》有关春游活动的规定。学院要求各部门本着对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紧抓住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游安全。

1、不提倡学生自行组织出游,学生集体出游按浙经学函[2005]8号《关于学生集体出游安全的有关通知》执行。

2、教职工集体组织出游活动时,要填表、报批。要把活动地点、时间、人员、带队负责人等情况填写清楚(出市区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带队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确保活动人员的安全。活动结束时,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告主管院领导。自行组织出游活动,要主动报告部门负责人,外出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乘坐各类交通工具要有正规营运执照的车,同时要管理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4、相关提示:

出游:春季出游人员较多,十分拥挤。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易被偷盗。春季又是各种病菌多发季节,要做好个人的疫病预防措施。

景点:要到正规的旅游景点,不要独自探险,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江河游泳。

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疾病。

5、注意事项:

不要轻信他人,以免受骗上当。

相关证件携带齐全并且有效。

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并通知学校。

6、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以班会、黑板报形式对学生进行春游安全教育,明确要求。

保卫处

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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