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确保“清明”和“五一”二个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安全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负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结合自身情况,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措施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人文部要以班级为单位,以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针对春季易发精神疾病的特点,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对部分节日期间回家的学生要做好请销假制度和妥善保管好个人财产。
二、安全检查
学生公寓、图书楼、信息楼、行政楼等一些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是防火、防各类治安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对重点部位和场所要各所属部门负责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保卫处要及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对贵重的物品、器材要重点管理,防止失窃、损坏等。
三、节日值班
要根据保卫处的值班安排,落实值班制度。各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义务,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值勤记录,履行好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如遇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向相关学院领导报告。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