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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9-11-23 0:00  

浙经院〔2009〕119号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2009年,学院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学院防火基础建设,狠抓安全教育,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重特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防火工作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等巨增,传统节日集中,是火灾的多发和重大事故的高发季节。各部门要从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学院稳定高度,充分认识冬春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结合起来,把做好防火工作纳入到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狠抓消防隐患整改

各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发生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火灾事故的发生。

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点仍然是: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教室、各实训基地、各实验室、教学楼、沿街店面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规章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通畅情况;灭火器和消控设施的运行情况;消防教育和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设施设备、用电用火的使用情况;电器电线的老化等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危险、隐患等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易造成重大火灾危险的,要依法“停业”整顿;后勤部门对街面出租房存在的“三合一”“二合一”等现象,要限期将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终止合同。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的防火安全检查,特别在年底、期未的各项(种)大(小)型活动,要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工作步骤

1、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为消防安全检查日,在此时期内,各部门要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部门具体,认真开展部门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同时开展对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学院将在12月初,开展对全院消防安全的检查。重点应检查以下几个部位:

⑴对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检查、抽查

⑵对学院实训实验室的消防安全检查

⑶对沿街店面房的消防安全检查

⑷对教学楼、行政楼用电用火及灭火设备和所属地下库安全检查

2、2009年12月6日至2009年1月10日为消防安全隐患整顿、巩固日。各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查出各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顿,学院保卫处负责将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部门进行复查。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抓好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明确责任。对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对各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遏制重大火灾事故,消除一切消防安全隐患。

3、2009年1月11日至学期未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日,对逾期不及时整改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将防火宣传教育作为冬防工作的重点,通过宣传,使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自防自救知识人人皆知,提高师生抗御火灾的能力和做好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完善应急措施,增强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协调、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演练等活动,并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头值班,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对此间不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

4、突出重点,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部门负责人是冬季防火第一责任人。学院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部位的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学院消防安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今冬明春 消防工作 通知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年11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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