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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工作提示
2024-02-27 10:43  

院属各部门、资产经营公司:

2024年春季开学伊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保障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营造和谐校园环境,预防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方城、云南昭通、江西新余、江苏南京等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省机电集团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春季开学安全管理特点,利用部门会议、专题会议、班会、讲座等形式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提醒警示教育。重点围绕政治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反诈安全、心理健康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开展提醒警示教育,要注重安全提醒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2.开展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各部门要在学期初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深入传达学习近期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落实落细各项安全工作举措,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开展一次学生底数排摸。各学生管理部门要在开学初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系统排摸,精准掌握学生底数,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做好家校沟通联动,全面了解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动向和安全状况。同时要精准掌握毕业实习留校住宿学生、校外走读及现代学徒制学生的动态和安全情况。

4.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各部门通过部门例会、班会等形式对本部门师生开展一次深入的安全法制教育,重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治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诈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应关注实习生、走读生、学徒制学生、毕业生和留学生等群体,实施精细化分类管理,尤其要密切关注毕业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就业困难、毕业压力、心理障碍或情感问题的学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帮扶引导教育。

5.开展一次隐患自查工作。各部门应深化“隐患即事故”的责任观念,依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情况,精细严谨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政治安全、消防安全、实训安全、网络舆情安全、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师生矛盾纠纷及重点关注群体等关键领域,重点排查公寓宿舍、食堂、教室、实训室、图书馆、体育馆、大学生创业园以及出租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学生管理部门应与心理健康中心协同,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动反应机制,逐一开展拉网式心理排查,按照规定实施谈心谈话。针对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持续动态摸排防控重点,加强预警分析。各部门根据隐患自查结果,要细化整改计划,优化整改措施,并确保各项责任明确到人,隐患整改闭环到位。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梳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重点围绕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是否签署、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训室、教室、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消控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良好有效,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是否规范,室内用电和接线是否规范,实训场所废弃物和特种设备管理是否规范、校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要开展地毯式专项排查,确保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7.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管理。各部门要深入且细致地进行师生心理健康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以便及时发现并排查存在的或潜在的心理健康问题。针对重点师生,实行“一人一档”制度,关注关键时期,做到“早预防、早干预”,并完善师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并优化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工作机制与帮扶体系,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施分类指导,确保“信息完整、动态管理、引导得当、方法合理”。

8.开展一次反诈宣传活动。各学生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反诈进社区、反诈进寝室、反诈进食堂、反诈进班级、反诈进课堂”等五进反诈宣传常态化工作。开学后一周内,请各二级学院务必确保每位学生完成青牛答题专项活动及学生反诈防骗宣传教育活动。

保卫处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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