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2024 年 2 月 23 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截至目前,共造成 15 人遇难、44 人在院治疗。经初步了解,火灾为 6 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防范类似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省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主动性和责任感。
1.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的严重危害性和巨大损失性,要辩证校园人员密集场所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的关联性和严重性,要切实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安全行驶、文明停放和规范充电,要强化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车违规停放充电所引发的火灾危害,严格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常态化广泛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进行各自管辖区域内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查处。根据上级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引发火灾事故的,司法机关将按照失火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落实行刑衔接,强化事故追责。全校师生员工及在校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违规停放、充电情况时,可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86928110”。
2.夯实自查。各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纳入自查自纠范畴,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充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广泛发动师生等基层力量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限期闭环整改。各部门要坚决制止电动车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和管辖区域要重点排查下述事项:(1)禁止电动车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及充电;(2)禁止将电动车蓄电池拆下带至宿舍、办公室、实训室、教室等室内区域充电;(3)禁止采取私拉电线、插线板等方式充电或使用“三无”、假冒劣质产品进行充电;(4)禁止使用应急灯插座及公共设施私自充电。
3.强化整治。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以及合用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要把集中充停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对充停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管理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措施。对违规停放、充电车辆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置和通报,整治情况将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之一。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校内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
为有效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不文明骑行(不佩戴头盔、超速行驶等)等问题,切实消除校园交通、消防隐患,学校已在上学期推行电动自行车校内牌号申领工作,目前电动自行车校内牌号集中申领和登记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精准掌握校园电动自行车底数,强化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重要提示:从2024年3月15日开始,电动自行车须凭校内牌照进入校园,如尚未申领电动自行车校内牌号的师生员工请及时申领,按照“应办尽办”的原则,请各部门做好宣传发动申领等工作。
2.申领条件: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有工作需要长期进出校园的校外人员,已经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牌照并悬挂的电动自行车。
3.申领路径:通过“最多跑一次”校务服务申领,具体路径:保卫处-车辆出入登记-进入-登记车辆类型-非机动车。已在“最多跑一次”校务网中申请且通过审批的,可以领取电动自行车校内牌号。
4.领取方式:校内教职工到校园110指挥中心领取,学生于每周二下午13:40-16:30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警校共建服务站集中领取(其余时间到校园110指挥中心领取)。联系电话:86928110、86928023。
5.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包涵钱塘区)道路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通行的通知》(杭政函〔2017〕98号)文件要求,禁止各类摩托车通行,摩托车不予办理校内牌号;(2)电动自行车校内牌号需张贴在车头前方主体车身显眼部位,不可张贴在附件(挡风被等)上,更换车辆/牌的应先上交原通行证后在最多跑一次重新申请;(3)进入校园电动自行车须按指定区域规范停车、规范充电、减速行驶;(4)从2024年3月15日开始,学校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对不合规入校、不戴头盔、骑车带人、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部门,将违章违规情况纳入学校平安校园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广泛发动,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
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内交通安全规范,请各部门精准做好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相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有六点提示:
1.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按规行驶,控制车速,注意行人;校园内道路情况复杂,行人众多,遇到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主动礼让。
2.禁止骑车带人:骑车带人会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增加事故风险,影响行车秩序。
3.杜绝酒后骑行:酒后反应能力和判断力会降低,骑行电动自行车极易发生危险,请杜绝酒后骑行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4.定期检查车辆: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5.规范停放车辆:骑行结束后,应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和交通要道。
6.严禁违规充电:应将电动自行车关闭电源,在规定的充电区域充电,严禁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等不规范操作。
保卫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