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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小长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17:38  

学校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坚持以生为本,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原则,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细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压实压透工作责任。

二、强化安全宣教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本部门师生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通过部门例会、班会等形式全覆盖”开展假期各类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治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安全、防诈骗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1.加强法制教育,教育师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规范,提高法制修养和法制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师生人身安全和防诈骗等教育,假期回家和留校师生都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网络赌博等活动,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

3.加强出行安全教育,清明期间,祭扫交通与郊游踏青交通相互交织,旅游客流增多,加之假期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车流量大幅上升,交通事故风险进一步增大,提醒师生在出行期间,时刻关注天气状况,不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自驾车辆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

   三、强化隐患排查

各部门要强化“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辖实际,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办公室、教室、学生公寓、食堂、实训室、施工场所、对外出租出借等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进行消防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提醒人员离开办公室、实训场所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节假日期间校内的零星装修、施工等各项活动,须按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学生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方案,准确掌握学生留校情况,关心困难学生。加强假期公寓值班和管理工作,提醒督促假期留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夜不归宿,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任何不文明活动。离开宿舍要及时关窗锁门、切断电源。

四、强化应急值守

相关部门要加强假期应急值守,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校园巡查和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校园110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571-86928110。


保卫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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