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原则,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细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压实压细安全工作责任。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师生安全意识和法纪教育,尤其加强春季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反诈防骗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方面,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强化“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对所辖区域办公室、教室、学生公寓、食堂、实训室、施工场所、对外出租出借等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进行消防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提醒师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实训场所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学生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方案,准确掌握学生留校情况、学生放假期间去向,确保学生有序离校、平安返校。做好假期前宿舍安全排查,加强假期公寓值班和管理,提醒督促假期留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夜不归宿,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不文明活动,离开宿舍要及时关窗锁门、关闭水电。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假期应急值守,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校园巡查和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校园110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571-86928110。
安全保卫部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