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办事指南
 

教工办理集体户口程序
2016-12-08 10:48  

教工办理集体户口程序:

一、凭报到证明到保卫处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二、有户口迁移证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保卫处的同意落户证明;(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一寸照;(4)三地无房证明;(5)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三、(1)户口在市外无迁移证的往届生;杭州市公安机下沙分局审批,地址:下沙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283057(窗口电话)(2)户口在外地的应届生;白杨派出所审批。地址:学院街与文泽路口:咨询电话:87283140

四、户口在本市集体户迁移学校集体户;(1)保卫处的同意落户证明;(2)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3)若结婚,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三地(杭州、余杭、萧山)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具体咨询:下沙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6871679)(4)未婚,本人三地无房证明;(5)身份证原件;(6)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件。

五、派出所落户后,拿回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交给保卫处统一保管(在空白处写上部门联系电话住址)

关闭窗口
· 关于观看2025年春季全国高校消防安全公开课的通知 2025/03/17
· 关于申领电动自行车校内牌号的通知 2023/11/29
·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11/14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2023/10/30
· 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3/06/05
 

版权所有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
电话:0571-86928135  传真:0571-86928005  邮编:310018
 浙ICP备09058249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欢迎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