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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方案
2022-11-04 10:03  

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等上级有关部门对“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部署要求,为全面提升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素养,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安全青年说——消防安全进公寓”专题活动

2.组织千名寝室长沉浸式消防演练活动

3.组织集中观看消防安全专题警示片

4.组织首届消防器材、违禁电器主题展

5.组织消防安全隐患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6.组织开展“隐患随手拍——消除你身边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活动

7.组织全民消防“云”主题学习活动

8.组织安全员提质优能网格化专题培训

三、活动具体安排

1.组织“安全青年说——消防安全进公寓”专题活动

时间:11月7日——11月30

内容: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安全提出的要求及学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打造全新的公寓文化阵地、维护良好的公寓安全秩序,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开展安全青年说系列活动。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处

工作人员:警校共建服务站成员、寓管会成员

2.千名寝室长沉浸式消防演练活动

时间:2022年11月8日下午13:30——16:00

地点:田径场北侧100米跑道起点处

内容:参加人员统一由现场工作人员组织至田径场北侧进行室外灭火演练,演练前先由消防教官初步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快速扑灭初期火灾的要领诀窍,讲解完毕后参加人员排队进行灭火演练

负责部门:保卫处

参加人员:寝室长、寓管会成员

3.集中观看消防安全专题警示片

时间:11月9日-11月30日

内容:自行组织观看《119请回答:滚烫人间》专题警示片。通过专题培训会、大讲堂、公开课等方式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6.9”临平火灾,“9.16”长沙电信火灾,“9.28”吉林重大火灾以及今年其他系列火灾事故教训。鼓励师生谈心得体会、写观后感,提升学习效果。

负责部门:院属各部门

参加人员:全校师生

4.组织首届消防器材、违禁电器主题展

时间:11月21日——11月22日

内容:为助力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结合“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特举办首届消防器材、违禁电器主题展,通过直观的方式向师生普及消防知识,呼吁大家关心消防、关注消防,积极消除身边隐患。

负责部门:学生处、保卫处

参加人员:全校师生

5.组织消防安全隐患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11月9日——11月30日

内容: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现场参观活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负责部门:学生处、保卫处

参加人员:消防安全违规寝室成员

6.“隐患随手拍——消除你身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11月9日-11月30日

内容: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实训场所、教室、图书馆、车库、出租场所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倒逼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切实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

7.全民消防“云”学习活动

时间:11月9日-11月30日

内容:全校师生登陆“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支付宝搜索),在线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全面学习消防知识,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负责部门:院属各部门

参加人员:全校师生

8.组织安全员提质优能网格化专题培训活动

时间:11月29下午13:30——16:00

地点:信息楼二楼学生活动中心

内容:交流、学习当前高校中各种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学生如何预防各类事故,如何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活动内容包括颁奖、专题培训。

负责部门:保卫处

参加人员:院属各部门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员、班级安全委员比赛获奖人员(消防运动会学生获奖团队、青牛联盟答题获奖人员)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方案、强化分工、落实责任、细化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广泛发动,务求实效。要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强化创新推动,积极征求全体师生意见,拓宽宣传教育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推进消防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三)统筹协调,全面总结。各部门要加大“消防宣传月”相关活动的统筹与协调,做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消防宣传月”活动情况(图片视频统计表)和一篇消防安全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或观后感)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保卫处。

联系人:莫鸿雁    联系电话:0571-86928023

邮箱:zjtiebwc@163.com

附件:1.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2.《119请回答:滚烫人间》专题警示片

3.“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学习要求

                                                       保卫处

                             2022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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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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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19请回答:滚烫人间》专题警示片链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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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学习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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