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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3-06-05 9:42  

院属各部门、资产经营公司: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员查隐患、治隐患的意识,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素养,有效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安委办、省国资委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隐患曝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创新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着力营造全员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亚运会、亚残运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以“理论学习”为先导,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与成效,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水平。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部门例会、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结合“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破难攻坚,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及除险保安全域全量全程全覆盖,不断擦亮安全底色。创新开展宣讲活动,鼓励各党支部书记、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谈学习心得体会,在各级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OA、微信公众号等发表。要充分利用“安全防范大家谈”“以案说法”“公开课”等方式,将学习贯彻活动融入安全管理中心大局,把教育移到现场、融入日常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实施调查研究。深化“主题教育”工作,对照“八个注重、八个不搞”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院属各部门、资产经营公司要结合主题教育调研课题,真正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教职工的需求,围绕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秉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研究提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措施,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实效的调研成果。

(二) 以“专栏曝光”为抓手,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3.强化隐患曝光举措。鼓励院属各部门、资产经营公司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全员参与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设“安全宣传月”专题专栏,深刻检视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曝光一批风险隐患,晾晒一批三违行为,实现“查处曝光一个,警示震慑一批”的效果。

4.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通过选取与工作相关联的经典事故案例、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事故案例,组织教职工参与事故的原因分析、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等,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梳理并发放与师生学习、生活相关法律手册,提升教职工“学法、知法、守法、尊法”意识。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全体师生,集中观看武义“4·17”重大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利用反面“活教材”培训师生,强化代入感,让培训效果更直接、更生动、更震撼。

( 三 ) 以“素质提升”为靶向,推动宣传活动见行见效。

5.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院属各部门、资产经营公司要根据本部门实际,融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活动,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教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持证上岗“三项岗位人员”进行核查,严厉打击无证、假证上岗。要强化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学习,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邀请当地普法机构专业人员为教职工讲解安全生产系列法律法规,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

6.创新开展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国务院安委办举办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栏、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安全知识竞答、应急演练等内容丰富的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结合安全宣传“五进”要求,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三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教职工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教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

( 四 ) 以“自查联查”为手段,推动隐患整治落实落细。

7.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院属各部门、资产经营公司要在各个层面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营造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争当吹哨人”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组织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各种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五带头”工作。

8.推进安全联查联治。推进学校内部安全生产联查互查常态化管理,强化隐患治理成效。通过交叉检查,重点开展危化品集中治理、燃气、消防、有限空间、电瓶车充电、动火作业等安全专项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上年度考核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查漏补缺更好地帮助本校高质量完成安全管理工作。

( 五 )以“应急演练”为途径,推动应急管理联防联动。

9.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梳理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结合本部门应急管理重点和当前防汛防台、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聚焦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隐患,围绕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决策指挥、物资调度、专家研判、医疗救护等重要内容,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等形式开展应急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提高群众应急逃生能力等目的。原则上每部门至少要参加 1 次学校组织的应急逃生演练。

四、主要活动清单

1.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武义“4· 17”重大火灾事故警示和电焊动火作业事故警示等教育片。

2.“平安校园,人人参与”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3.组织开展校领导“四不两直”安全隐患检查活动。

4.组织开展“隐患随手拍——消除你身边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活动。

5.组织举办“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6.组织第二届消防器材和违规电器展。

7.组织“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8.组织承办省机电集团公司“6·16”消防技能比武活动。

9.组织“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10.组织开展部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11.组织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

五、活动具体安排

1.集中观看专题片

时间:6月5日-6月30日

内容: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武义“4· 17”重大火灾事故警示和电焊动火作业事故警示等教育片。通过“安全防范大家谈”“以案说法”“公开课”等方式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学习教育移到现场、融入日常工作,提升学习效果。

负责部门:院属各部门

人员:全校师生

2.“平安校园,人人参与”安全主题教育

时间:6月5日-6月30日

内容:交流、学习当前高校中各种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师生如何预防各类事故,如何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负责部门:院属各部门

人员:全校师生

3.“四不两直”安全隐患检查活动

时间:6月

内容:四不两直是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参与人员:校领导

4.“消除你身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6月中旬

内容: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实训场所、教室、图书馆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彻底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二级学院

5.“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

时间:6月20日-9月30日

内容:全体教职工参赛,以工会小家为单位组织教职工线上答题,来切实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

负责部门:工 会

参与人员:全体教职工

6.第二届消防器材违规电器展

时间:66日下午

地点:玉屏洲生活区明苑广场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处

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7.“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时间:6月16日

地点:电话热线(86928274)

内容:请专家坐镇,采取电话咨询的形式,同时为师生答疑解惑,同时通过电子屏投放安全知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负责部门:保卫处、商贸流通学院经济法教研室

人员:全校师生

8.“6·16”消防技能比武大赛

时间:6月16日

地点:操场

主办单位:浙江省机电集团公司

承办单位: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参与人员: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

9.“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时间:6月12日-6月30日

地点:线上(浙经院安全驿站)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处

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10.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时间:6月5日-6月30日

内容:各部门对所辖场所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负责部门:院属各部门

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11.火灾逃生应急演练

时间:6月

地点:玉屏洲生活区

内容: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并正确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灭火;火势蔓延无法自救时,会及时逃生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处、二级学院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分工、细化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广泛发动,强化效果。要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强化创新推动,积极征求全体师生意见,拓宽宣传教育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三)统筹协调,强化总结。院属各部门要加大“安全宣传月”相关活动的统筹与协调,做好“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活动方案、图片、视频、统计表(见附件)、总结)于6月25日前报送至保卫处。联系人:莫鸿雁,联系电话:0571-86928023,邮箱:zjtiebwc@163.com。


附件:2023年“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保卫处

                               2023年6月5




附件:(部门名称)2023年“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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