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活动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全体师生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进一步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筑牢全校抵御火灾事故防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及浙江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机电集团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安全青年说”专题活动
2.举办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3.组织千人消防演练活动
4.组织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员提质优能网格化专题培训
5.组织集中观看消防安全专题警示片
6.组织第三届消防器材和违禁电器主题展
7.组织消防安全隐患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8.组织"五进"安全专项大检查——进班级、进寝室、进实训室、进食堂、进社区
9.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线上竞赛活动
三、活动具体安排
1.组织“安全青年说”专题活动
时间: 11月
内容: 为更好的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维护良好的安全秩序,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开展“安全青年说”专题活动。各二级学院选派1名学生,围绕身边的消防安全进行演说,每人时间控制在2-3分钟,选派名单于11月5日前报保卫处王娜。
负责部门: 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参加人员:全校学生
2.举办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 11月7日下午14:00--15:00
地点: 信息楼二楼学生活动中心
内容: 2023年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启,颁发安全委员证书,颁发消防运动会学生获奖团队奖状及奖品,“安全青年说”演说活动。
负责部门: 保卫处、学工部、各二级学院
参加人员: 大一大二各班级安全委员、警校共建服务站人员、寓管会人员、比赛获奖人员 (消防运动会学生获奖团队)
3.组织千人消防演练活动
时间: 11月7日下午15:00--15:30
地点: 至善广场
内容:参加人员统一由现场工作人员组织到至善广场进行室外灭火演练,演练前先由消防教官初步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快速扑灭初期火灾的要领诀窍,讲解完毕后参加人员再排队进行灭火演练。
负责部门: 保卫处、学工部
参加人员: 大一大二各班级安全委员、警校共建服务站人员、寓管会人员
4.组织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员提质优能网格化专题培训
时间: 11月7日下午15:30--16:30
地点: 信息楼二楼学生活动中心
内容: 交流、学习当前高校中各种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师生员工如何预防各类事故,如何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负责部门: 保卫处
参加人员: 院属各部门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员
5.集中观看消防安全专题警示片
时间: 11月9日-11月30日
内容:自行组织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提升活动,深刻吸取4·17”金华武义火灾事故、“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6·21”银川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以及今年其他系列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别人的事故转变成自己的经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负责部门: 院属各部门
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
6.组织第三届消防器材和违禁电器主题展
时间: 11月21日--11月22日
内容: 助力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结合“预防为主,生命至上”的主题,特举办第三届消防器材和违禁电器主题展,通过直观的方式向师生普及消防知识,呼吁大家关心消防、关注消防,积极消除身边隐患。
负责部门: 保卫处、学工部
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
7.组织消防安全隐患现场警示教育
活动时间: 11月9日--11月30日
内容: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现场参观活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负责部门: 学工部、保卫处
参加人员: 消防安全违规寝室成员
8.组织"五进"安全专项大检查——进班级、进寝室、进实训室、进食堂、进社区
时间: 11月9日-11月30日
内容: 深入开展到学生宿舍、食堂、实训场所、教室、图书馆、车库、出租场所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倒逼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切实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
负责部门: 保卫处、学工部、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
9.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线上竞赛活动
时间: 11月
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线上竞赛活动,重点围绕《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消防、应急知识,院属各部门要积极动员组织师生参赛,全面学习消防知识,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消防安全知识线上竞赛具体方式会通过“浙经院安全驿站”公众号另行通知。
负责部门: 院属各部门
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院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分工、细化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 广泛发动,强化效果。要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强化创新推动,积极征求全体师生意见,拓宽宣传教育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推进消防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三) 统筹协调,强化总结。院属各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做好活动的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将“消防宣传月”活动情况: 活动方案、图片、视频、统计表 (见附件 )、总结,于12月1日前报送至保卫处。联系人:王娜,联系电话: 0571-86922103,邮箱:zjtiebwc@163.com。
附件:1.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网址:https://b23.tv/ziIgjgf
2.消防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保卫处 学工部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