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动态
 

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4-06-24 15:17  

学校各部门:

时既夏季,电器使用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因素较多,消防安全管理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学校的消防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 年度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结合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

1.结合部门实际摸清重点排查部位。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含废弃物)、实验实训场所、特种设施设备场所(电梯、压力容器、高压配电间)、出租出借场所(创业园、汽车修理厂、驾驶培训学校、酒店、食堂等)、办公场所、校园内施工场所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加强学生寝室和员工集体宿舍、学生食堂、实训室、文体中心、办公楼、图书馆、网络机房、直播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安全隐患排查

2.明确重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事项重点排查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堵塞、电瓶车违规充电、使用明火、使用破旧伪劣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和纸板等易燃物堆积等行为,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坚决整治火灾隐患。要坚持发现隐患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无力及时整改的,要逐级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监督落实好整改,绝不留下安全隐患。

3.加强重点消防场所的管理和监管。要加强学生公寓、实训室、高配电房等校内重点部位和食堂、酒店、汽车修理厂等出租出借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管主体责任。要加强暑期校园施工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场所安全协议、技术交底、入场教育、持证上岗、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审批等方面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场所安全。

4.夯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要结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利用QQ、微信、抖音、钉钉等新媒体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同时开展安全讲座、消防演练及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和员工集体宿舍、出租出借场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懂消防,人人参与消防,同时做好火灾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见附件)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自查工作,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纸质版(需盖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版报保卫处。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联系人:莫鸿雁;  联系电话:86928023;电子邮箱:zjtiebwc@163.com

                                                  保卫处

                                               2024年6月24


附件【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docx

已下载
关闭窗口
· 关于加强清明节小长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04/01
· 关于观看2025年春季全国高校消防安全公开课的通知 2025/03/17
· 关于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02/14
· 关于开展期末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25/01/04
· 关于正式启用校园交通电子测速系统的通知 2024/12/19
 

版权所有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
电话:0571-86928135  传真:0571-86928005  邮编:310018
 浙ICP备09058249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欢迎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