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办理集体户口程序:
一、凭报到证明到保卫处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二、有户口迁移证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保卫处的同意落户证明;(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一寸照;(4)三地无房证明;(5)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三、(1)户口在市外无迁移证的往届生;杭州市公安机下沙分局审批,地址:下沙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283057(窗口电话)(2)户口在外地的应届生;白杨派出所审批。地址:学院街与文泽路口:咨询电话:87283140
四、户口在本市集体户迁移学校集体户;(1)保卫处的同意落户证明;(2)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3)若结婚,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三地(杭州、余杭、萧山)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具体咨询:下沙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6871679)(4)未婚,本人三地无房证明;(5)身份证原件;(6)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件。
五、派出所落户后,拿回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交给保卫处统一保管(在空白处写上部门联系电话住址)